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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4月12日   农历庚子(牛)年 三月初一
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路、杉木井路综合环境秩序的通告
2025-07-14 11:53:42          编辑:向波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8039

为进一步规范新建路、杉木井路综合环境秩序,疏通消防通道、消除安全隐患,营造良好生活环境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 

1. 严禁占道经营: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店外经营、占道经营以及占用道路堆放材料、展示商品、摆摊设点、乱搭乱建、影响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行为;  

2. 保持环境卫生整洁:不得随意丢弃杂物、乱倒垃圾; 

3. 车辆停放有序:严禁在人行道、非机动车道、 盲道、消防通道及其他未划定停车区域的地方停放车辆; 

4.规范夜间蔬菜批发:夜间蔬菜批发市场营业时间为晚上9点至次日凌晨5点30分。新建路严禁从事夜间蔬菜批发; 

5.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必须在2025年7月20日下午5点前自行整改(清理)到位,逾期未整改(清理) 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,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。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由公安 机关依法处理。 

​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请广大市民互相转告, 并积极配合支持。

 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
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
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

2025 年7月12

责编:向波

一审:向波

二审:周娇

三审:张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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